更新时间:2022.06.15
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2、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概念不同,抵押一般是指,债务人用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行为。质押通常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 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主,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 3、标的物的占有是否转移,抵押时,对
质押抵押的区别具体有:质押的主体是质权人和出质人,抵押的主体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抵押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质押是转移财产权利的占有的一种担保方式。
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的相关规定有: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关于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的规定为: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分是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登记部分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等。
质押权人优先受偿质押财产;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不能随意处置受押财产;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
一、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如下: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2)担保范围不同。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抵押和质押生效的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名称不同。质押的财产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的财产为抵押
质押和抵押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是指债务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行为。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 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主,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 3、抵押时,对标的物的占有没有转移,
一、质押和抵押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概念不同; (2)标的物不同。抵押用于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如房产、汽车等。质押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比如不动产证、权利证、有价证券; (3)成立要件不同。抵押的,抵押中抵押物可不转移占有,但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