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一般来讲,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是不会被判刑的,因为聚众斗殴罪法律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换言之,如果在聚众斗殴中行为人没有动手,那么便不属于积极参加者,是不会受到处罚的,但是这个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我们也得根据斗殴当时的情况具体分析。
不知情不算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在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此不知情是不会构成此罪的。
聚众斗殴被打跑不是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犯罪中止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1、不知情不算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主观方面要求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是聚众斗殴而参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法认定为具有聚众斗殴的故意,所以不成立聚众斗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被打方只要参与到聚众斗殴活动当中的,也属于聚众斗殴。对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存在多次聚众斗殴等法定情形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不属于,如果证明不了就属于犯罪从法律规定上看,聚众斗殴犯罪应当划分主从犯。
聚众斗殴不存在未遂形态,一旦双方实际发生斗殴,犯罪即为既遂。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
聚众斗殴罪,是指行为人为了实现自己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多人成帮结伙相互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是一种犯罪,可能会引发各种事故,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的认知,可以得知,行为犯是指以法定行为的完成
聚众斗殴罪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罪名,具体是指犯罪分子出于对他人进行报复或其他不正当的目的,纠集三人以上结伙与他人互相斗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但并不意味着聚众斗殴一定发生在公共场所,在私人场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