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立案; 2、法院立案之后,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 3、等待案件开庭时会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进行方式是: (一)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二)成立清算组织; (三)组织和解; (四)确认债权清偿顺序; (五)依法清偿。
破产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如下: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等;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依据: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破产债权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只需要提供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证明就行,法院形式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实质审查后做出是否宣告破产的决定,之后成立清算组。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举的债权人代表和债务人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理; 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委托的
工程款是属于优先的债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若不参加债权的申报,即视为放弃了对特定财产享有个别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