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处罚标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例如:刑警、缉毒警察等,不包括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例如:射击运动员、拥有持枪证的猎人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后行为人故意不及时报告,使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既遂,对行为人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事人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一般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
刑事抢夺枪支罪的量刑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指的是公然夺取国家机关、军警人员和民兵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因为行为人对丢失枪支的行为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其二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理由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其三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