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离婚分割房产的方式如下: 1、有约定的根据约定进行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的,一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财产,产权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为个人财产;二是婚后一方父母的财产,产权证是自己孩子的名字,也属于个人财产;三是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如果是一方全款买的房子,只登记了自己名字,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对于该房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3、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
离婚时房产分割中属于个人财产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依据具体如下: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
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主要有: 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 受赠、继承未过户; 房改房未获得产权证; 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 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 一方父母买的房子,且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的,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
离婚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二、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双方对于该房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无法协商的,则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
有下列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的财产分割主要是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
1.婚前一方购房、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房屋的分割,2.婚前一方购房、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房屋的分割,3.婚前一方购房、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房产证房屋的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