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担保债权是债权中很常见的一种债权,指的是法律为了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所规定的以第三人的相关财产权益或者实物财产为保障债务人还清债务的相关权利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总结为以下四点: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
担保债权有下列法律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
担保人可作为债权受让人,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
可以用债权作为质押担保。 1、成为质押标的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首先,以不存在、无效的、已经消灭的债权设定质押,即为标的不能,质押无效。 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亦不宜质押,如可变更、可撤销的债权。此类债权在被变更、撤销前,效力待定,有不可预
债的担保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其可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务得以实现。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留置、质权与优先权)、金钱担保(定金、押金)、反担保。
当事人为债权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担保方式;还可以分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以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来担保,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担保方式。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实现债权的重要手段。债权人除了可以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之外,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的,还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债权, 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
当事人可以林权证作为保全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可以用作债权的担保,可以作为保全的担保来使用。
一般担保,即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方式指的是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由于担保方式的不同,担保人的责任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即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方式指的是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由于担保方式的不同,担保人的责任也不同。
林权证可以作为保全担保。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
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无不可。但是通知的本意是债权转让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
1.债务人涉诉多、金额大,债权人有理由认为其丧失偿债能力; 2.债务人预期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 3.债务人偿债能力恶化,预期违约,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担保的; 4.债务人欠债多起,丧失商业信誉,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让债务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