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 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
批准逮捕的机构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发生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在居留满后十四天内进行逮捕,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法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需要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醉驾从2011年5月1日起入刑。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醉驾并不是拘留,而是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醉驾并不是拘留,而是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醉驾被扣押的车辆只要缴纳罚款就可以提车,如被拘留可以委托他人来提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扣押的车辆扣压期限一般为三十天,但是案件重大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取保候审可以变更为逮捕: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3、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情形。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情况属实将会马上吊销驾照,并且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