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可以寻求另一方的帮助。帮助的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另外,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混淆。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应采取如下方式处理: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另一方有能力的,可以予以适当的帮助。
方生活困难是指的是下列情形: 1、仅仅依靠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的; 2、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或者局方比较困难的; 3、无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有缺失的。另一方需要给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帮助,具体的办法
只要当事人举证证实其在给付彩礼之后生活水平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就可以认定是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但是,实践中对于“生活困难”的认定具有较高的证明标准,法院对此会从
根据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认定离婚时一方属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以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帮助。这种帮助主要是经济方面的,包括金钱和实物。 第一,以金钱方式进行经济帮助的,可以一次性地提供一定数额的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有如下规定: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收入降低、生活质量下降,但是能够依靠自己维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确立;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因此,事实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一方直接与另一方分居,结束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存有争议,可协商解决
低保户属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
夫妻中一方死亡时,无需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双方是否达成离婚合意,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是,无论是何种离婚,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2、夫妻双方都存活。由此可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