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对某种权利规定的存续期间,其法律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该权利的,则该权利消灭。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两者有下列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的丧失,权利本身不被消灭,排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定诉讼时
在中国传真件合同是有效的。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现为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有五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五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的时长: 1、6个月。如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一年。如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 3、五年。如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保全撤销权。
六种。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 第二、构成要件不同。 第三、法律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如下: 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 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有2种情况,如下:1、既可以法律规定,也可以当事人进行约定;2、如果欠缺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催告后的合理期间内应当行使,这里的合理期间可类推适用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的三个月的期间,因为在司法实务中
除斥期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例如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其时间为撤销权后的五年。
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