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条件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
一是概念上的区别。前者是指原定用于某方面的公款挪为个人使用;而后者是银行或企业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借贷的行为方式。 二是行为方式上的区别。前者具有行为上的隐蔽性和手段上的违法性。后者是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债权关系。 三是从社会危害性上看。
(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归还
挪用资金和诈骗的区别: 1、前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获取财物,后者是提供欺骗手段获取财物;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所有权,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权;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 (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 1.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 2.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条件: 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对特定款物直接
诈骗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诈骗罪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财物,挪用资金罪以职务便利取得财物;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诈骗罪基准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基准刑是五年以下有期
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条件是: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