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工伤鉴定是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申请后的60日之内出鉴定结果,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 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认定申请一般60日可以办下。 单位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时候,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落款日期起的30天内,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如果在没有向当地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伤职工或者是
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一方的申请时间是一年之内。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还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申请鉴定劳动能力。
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 1、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
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6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天。个人提交工伤鉴定申请,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劳动者到指定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费用可以先自己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只要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