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医疗事故一般不仅可以到医学会鉴定,还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第一次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除此之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去医学会,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
可以委托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包括有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患双方当事人等。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
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
是可以再次申请审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为使医疗事故争议及时得到解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运作周期必须加以严格限定。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的死亡鉴定分为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法院要求鉴定。其中,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相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申请书复印件;交纳鉴定费的收据。医鉴办收到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 1、提交鉴定申请书; 2、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