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放弃继承权的规定: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才有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继承人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不一定是接受继承。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律形式,也是有效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有: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如下: 1、放弃继承权声明必须是书面声明; 2、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放弃法定继承以后不可以再获得继承权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条件放弃继承权协议是无效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是附加了任何条件的,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有:继承人有合法的继承权;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生效的条件是: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且需以书面形式体现;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五)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