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3、起诉申请书、夫妻财产明细等相关资料。
起诉财产分割需要如下材料: 1、证明原告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例如,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 2、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 3、证据,例如财产权属证明等; 4、其他材料。
夫妻一方起诉财产分割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证明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的材料,例如,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 2、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 3、证据,例如财产权属证明等; 4、其他材料。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3、起诉申请书、夫妻财产明细等相关资料。
起诉财产分割需要有起诉状、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如果还要申请法院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的话,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在法院对财产分割作出具体的判决结果之后,根据法院的判决准备相应的手续,办理过户和财产转移。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的证据有: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要求分割离婚财产时需要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夫妻一方有过错的证据等。证据的形式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根据证据的证明对象可以把证据分为: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所谓视听资料,即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
以下财产是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中需要对其进行分割的: 1、双方在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2、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以及约定了其他分割方案的财产。
起诉要求财产分割所需的资料: 1、起诉状; 2、主体资格证书; 3、起诉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书; 5、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
办理财产分割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