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
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判刑三年不一定可以监外执行,这是由于不能仅从判刑的情形判断是否可以监外执行。如果被判刑三年的犯罪分子,同时患了需要被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或者是该犯罪分子怀孕了,那么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可以。监外执行全称应该叫暂予监外执行,它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
死缓可以减刑。死刑的标准: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至二十五年二年期满后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二年内,有故
若残疾人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之后,若符合条件则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具体的条件规定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
行为人的监外执行并不是终身的,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进行收监。
累犯可以监外执行,只要其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
1.答案是可以的2.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3.但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去外地。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依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且罪犯在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监外执行可以到外地,但是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后才可去外地。且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