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时效有如下情形: 1、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算无效婚姻: 一、重婚。所谓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无效婚姻解除具体解释如下:无效婚姻是由于缺乏建立婚姻的条件,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只要婚姻无效,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没有权利义务,就应当解除。当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确实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结婚证,宣告婚姻无效,解
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一年,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
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经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相当于夫妻关系没有存在过。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也依法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我国在这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如果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是无效的。
无效婚姻的后果如下: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重婚。 2、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 3、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亦称婚姻无效,是指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