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装修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分别是: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侵权行为地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择一法院起诉。
票据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票据而发生纠纷的,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情况需要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
专属管辖包括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发生的纠纷、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纠纷一般不是专属管辖的。 在很多民事纠纷案件中,法律上对一些比较难处理的纠纷归到专属的法院进行审理,这就是专属管辖的概念。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根据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说明股权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而不是专属管辖,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纠纷管辖并不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案件类型,主要是不动产纠纷、继承纠纷和港口作业纠纷。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