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一般来说工伤后有12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但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延长超过12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来的待遇,按有关
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算。工伤认定不够级别的没有赔偿,只有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等工伤待遇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工伤赔偿计算如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个月本人工资; 4、劳动、就业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终止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
工龄有连续计算法、合并计算法、折算法三种计算方式,具体如何计算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伤期间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伤残评定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员工工伤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计算十级工伤赔偿的具体公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停工留薪工资=本人月工资×停工留薪月数;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设置了65个薪资等级,普通工作人员设置了40个薪资等级,每个级别都对应了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套改年限=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