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按照下列标准认定: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没有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没有固定收入,但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时间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司法实践,误工时间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绝大多数是来源于法医司法鉴定。 受害人经法医司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交通事故认定时间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有这些规定: 1、对于无需检验的交通事故,一般在调查完毕的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对于需要检验的交通事故,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运营车被撞赔偿责任划分:全部责任,需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和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同等责任,上述提到的修理费、停运费及误工费只需承担一半;无责任,若是无责的一方,当然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等内容。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的规定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受伤后治疗恢复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出院后3-6个月.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