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担保人担保期限已超2年,如果担保权人没有在担保期限内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为担保人没有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果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内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可以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
超过了担保期限则不可以找担保人要钱,如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担保期限已经超过两年了也可以起诉,担保人如果认为已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辩,即使保证人未提出已过保证期间的抗辩,法院也应依职权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事实。
抵押物有担保期限,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
《民法典》规定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如下: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担
担保失信被执行人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
反担保合同提前解除担保的,其责任是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而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要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履行的部分,就无需履行。
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有效,时间可以根据主合同确定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若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同时届满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