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因此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或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条款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金额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对于医疗责任事故的具体表现,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有一到四级的医疗事故等级,实践中主要包括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药品剂量错误、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表现。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医疗事故的赔偿费用包括以下这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
主要包括: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
三级医疗事故相当于十级伤残。他们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数额应根据患者户籍性质、年龄和医院过错程度确定。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程度、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法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