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可用于该死者的丧葬事宜,剩余的遗产在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以及应当缴纳的税款后归国家所有,或者用于公益事业;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应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有权利分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权利分遗产。
遗产继承无遗嘱有证人,是否管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在危急情况下,即使遗产继承无遗嘱,也管用,只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法律允许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这是继承人的权利。放弃继承需要公证,若是房产,只有办理放弃公证后,其余继承人才能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若是有公证遗嘱的,则继承人可以凭借公正遗嘱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家里老人去世后,老人的配偶、子女、老人的父母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媳、女婿在丧偶情况下对原公婆、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丧偶的儿媳、女婿也可以在老人去世后成为老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相同;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有如下顺序限制: 1、继承按照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如果祖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遗产给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祖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孙子女不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 1、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有条件丧失继承权,法院判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