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公司解散诉讼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以下原因之一提起解散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2、股东投票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公司停业解散员工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赔偿:对其员工赔偿以符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经营困难解散不需要赔偿员工,但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裁员给予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
私营企业进行裁员的,被裁员工有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半年以上的,按一年支付,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月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公司解散程序: 1、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办理注销登记,进行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
员工是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的。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
需要。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解散的清算的流程主要是: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以下原因之一所解散的,则需要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
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