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由于性侵害的犯罪绝大多数都处于在私密空间内的两人之间的行为,缺乏第三人佐证、视听资料的辅助,并且案发地点要么发生于酒店,要么发生于行为人可以控制的空间内,事后对于证据的销毁处理,也更为便捷,因此在性侵害犯罪当中,物证的收集就具有一定的难度。
1、绝对排除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 2、对威胁、欺骗、引诱的方法获取的口供区别对待; 3、非法取得的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 4、非法取得的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应当排除,但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障碍。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
鉴定结果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
只有言词证据不能对贩卖毒品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言语证据一般只能作为参考证据,因为言词证据主观性强、容易失真。言语证据言词证据又称口头证据,是指被调在人根据审计人员提出的何题所作的口头答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