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工伤待遇的法律法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工伤待遇纠纷能先予执行,劳动仲裁委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这种情况的案件仍有可能不予受理。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前提条件是职工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不属于工伤的,不能使用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原则;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而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3、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当然,用
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然后职工把该部份追偿权转让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向用人单位追偿。
工伤待遇赔偿行政诉讼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如果提起工伤赔偿诉讼请求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工伤的意见书,法院则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伤情已经认定为工伤,当事人据此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则应当受理。
伤残等级改变后工伤待遇的支付规定是:员工工伤伤残赔偿金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员工工伤等级发生变化之后,如果还未申请工伤待遇审核,那么是可以根据最新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如果已经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不再享受。而员工和单位
企业破产时,企业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享受。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
工伤待遇拨付程序: 1、首先是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取得工伤认定书; 2、用人单位拿着工伤认定书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发放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