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公证的界定范围: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
放弃财产继承权的规定如下: 1、继承人本人放弃,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监护人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特定时间内作出;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5、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法定方式作出。 法律规定,继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继承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遗产按照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起诉变更。抚养权可以变更的原因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孩子父母通过协议方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其变更行为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双方不能就协议变更行为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另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
不同年龄的子女条件不同,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权益角度出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
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3、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 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
在我国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事实的抚养教育继子女的行为来认定抚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如果已经有事实上的抚养、教育行为的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