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
学生造成交通事故的,未成年学生由监护人进行赔偿。未成年学生有财产的,先从本人财产中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再由监护人进行赔偿。如果是成年学生的,自行赔偿。 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 因伤
学生交通事故赔偿:由于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受害人赔偿误工费外,还可以要求受害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受害人根据残疾等级赔偿残疾赔偿。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认定后,
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构成残废的,可能根据残废等级要求其损害人赔偿残废赔偿金。 赔偿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
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构成残废的,可能根据残废等级要求其损害人赔偿残废赔偿金。 赔偿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
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
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
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的赔偿问题先要看学生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再要看学校的责任大小。如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学生在校骨折,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要对学生给予赔偿。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能学校证明自己尽到责任的,学校就可以不承担学生在校骨折
学生在学校摔伤,学校应该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是否学校有监督不力,施救不及时等情况。学生产生的一些意外摔倒了这个时候,学校方面一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小学生而言这期间学校方面应该多些保护,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失职。
学员驾校学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学员在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由驾校承担责任,而驾校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就是对学院培训期间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保险。所以保险公司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