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
有要求。公司的最基本分类便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类公司的组织机构里都包含了董事会,董事会是掌管公司事务,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要求如下: 1、发起人应当在成立大会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各认股人或者公告会议日期。成立大会应当代表股份总数过半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后方可举行。 2、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 1、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有限制,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由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的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其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长是代表董事会行使法律授予的职权,主要职权包括: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