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如果职工的小腿骨折做了内固定,则工伤鉴定一般会在9级伤残以上。鉴定机关是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并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来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的。
出院三个月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内固定取出之前,因为对取出之后的状态不确定,不属于临床效果稳定(伤情相对稳定),待取出之后进行鉴定。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工伤骨折内固定算十级伤残,最终的鉴定结果要根据骨折后最终的恢复情况来进行判断。对于一般部位的骨折,如在进行手术治疗后,后期骨折完全愈合,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工作能力影响较小的,大多鉴定等级为十级。如在手术后出现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对患者日常
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
工伤伤残鉴定的部门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1)内固定需取出的,要将内固定取出后,才能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内固定不宜取出的,出具内固定不宜取出的医疗证明,不需把内固定取出,直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不是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发生在伤残鉴定之后。工伤鉴定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而伤残鉴定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
工伤鉴定,是需要权威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我国相关的法规规定,当事人带伤残评定申请书、诊断证明、检查结果、损伤期内的CT、X片和诊断报告,手术病历、检查记录、身份证、户口本等到评定机构。接着评定者会评定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评定时会在申请书中对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或并发症的治疗、治疗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