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一般不分割,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就不需要分割。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子涨价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2、如果房子属于一方全款购买的,离婚时房子的涨价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不予分割。 3、如果房子虽然属于一
婚前购买的房产归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除非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一、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二、房产证虽然没有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 (一)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能够
结婚后老公奶奶赠与的房子一般是归夫妻共同共有。但是如果奶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子只归一方的,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或者夫妻双方约定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从其约定。
房屋增值部分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以一方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享有房屋产权。因市场而自然增值的,应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按揭贷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增值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以一方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享有房屋产权。因市场而自然增值的,应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屋增值部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前的财产归属个人,而婚后的各种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法律没有规定不是个人的都应当是共有的。所以在婚后卖出婚前个人房产时的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是对夫妻之间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的漠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房产时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子增值部分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则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双方所有,离婚时房产包括增值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