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五类: 1.因民法典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
民间借贷风险主要是: 1、债务人信用的风险,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2、借款用途的风险,要审查借贷人用途,防止从事非法活动; 3、损失利息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等。
解决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非公调解;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申请人民调解,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可申请法院执行; (4)如果当事人已进行合同公证,可执行公证,若不履行公证,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公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 (1)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2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检察人
正确理解、全面适用《民诉法解释》第108条,要明确以下几点: 1、前提--何为“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依《民诉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为: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可以就借贷的利率、借贷的数额等内容签订相应的合同,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明确P2P平台的责任,P2P平台,即P2P理财平台,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平台为中介机构,把这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
民诉法司法解释108条规定了本证和反证的含义和证明标准。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
对于民间借贷的案件,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最新司法解释修改了原年利率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