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时候,是可以会见家人的,但是需要经过相关的执行机关批准。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
如果不是涉嫌共犯或者涉及案件具体,通常不会被监听。一般群众刑事拘留通常因为盗窃,抢劫,殴打他人,诈骗等。因为案情简单,牵涉人员并不广泛,这样的案件线索调查没有必要使用侦听手段。特殊案件,如间谍,组织叛国、暴动,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
现阶段,居住证明办理是需要到当地有职权的机构进行办理的。若当地社区具有居住登记以及证明职权的,则需要到社区申请办理居住证明不可以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若当地社区不具备居住登记以及证明职权的才可以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咨询开具居住证明。
被监视居住的,暂时不会进行判刑,因为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罚。监视居住只有司法机关才能决定执行,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决定监视居住。
若只是持有他人的卡,则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若伪造他人信用卡并持有使用,则构成伪造
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则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适用的判刑处罚规定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