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这个全国无统一规定,可以参考保定市《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里的物业管理费能取。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由缴存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我国停止办理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
正常提取公积金都是一年提取一次的。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如有共同提取人的,需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等。 (3)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
提取步骤如下:(一)办理场所中心(县、区管理部)(二)办理要求1、物业费收款单(原件、复印件).员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员工及其配偶同时提取的,应当提供同一户籍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或
不买房,可以在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等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暂停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自2020年4月30日起,停止办理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领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款的方式如下:员工提供材料,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管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3日内给予答案。对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