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自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即生效。因为法律规定,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即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 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的,则约定的时间到了合同生效;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条件的,则所附条件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备成立买卖关系的合意; 2、签订了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3、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4、买卖双方均已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
第一,要审验开发商七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看商品房七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
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况能解除: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 2、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 3、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等等。
一、查验对方身份: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 二、审查有效证书: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
开发商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 2、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置业者有权退房。 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置业
宅基地转让协议应写明以下内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宅基地的土地界址、面积;变更登记办理;转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日期。
起诉离婚地点确定原则: 1、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起诉离婚的地点的办法:一般是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即被告被监禁的等。
欠款起诉地的确定标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