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军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民事诉讼赔偿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能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可以由约定法院进行管辖。
民事诉讼赔偿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可以由约定法院进行管辖。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具体包括:涉事聊天记录、谈话录音、报警记录、保证书、治疗病例、拍摄的照片,以及过错方出具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近亲属、邻居、路人的证人证言等。
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就是法律定义上的法院的管辖权。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1)过错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导致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发生了婚姻中的过错行为。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案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 3.一方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4.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5.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