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的监事职责有: 1、公司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建议召开临时股东
1、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的义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督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单个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监
公司监事的权利有: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
公司监事的权力有: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的人员可以当公司监事,具体如下: 1、公司的股东代表; 2、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3、公司的董事; 4、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具体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
一、公司变更监事需要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4)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
股东解散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3、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办理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全称对公结算账户,又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公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各有各的用途。单位发工资、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都是通过各种对公结算账户
分公司不管如何做,都不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减资必须通知债权人。因为公司减资时,往往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公司在做出减资决议后,需要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是公司减资时必须进行的,也是法律法规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