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借贷没约定利息的,其解决办法是借款人不需要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贷款人也不得向借款人主张利息。因为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则可以由法院来裁决。
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的除外。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不明确,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如借款合同双方为自然人的,如双方未就借款利息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的,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的,就视为不要求利息;如果是其他民事主体的借贷合同,可由法院结合借贷合同的内容、根据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的比例。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
贷款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人民法院不支持贷款人主张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以下情况: 1、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 2、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