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新建房和翻建房二者的区别是:新建房的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施工补偿、安置补偿等;翻建房的拆迁补偿包括楼房升高、墙改梁、内墙改梁、夹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打大梁、房屋加固、桥梁升高、新增大梁、檐梁、圈梁、仓库改造、门店扩大、旧房改客厅、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区分政策对象。拆迁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既包含城市居民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农户,安置对象经济条件贫富不一。 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是城市和政府所在地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家庭,主要是
进行拆迁安置的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还须注意如
1、针对拆迁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追求高额利润,为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甚至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严重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情况,《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安置费补偿会结合当地的物价水平进行制定。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部门可以选择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或支付安置费。
认定完成拆迁安置的标准是:已全部支付货币补偿、已全部交付置换房产。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
拆迁安置地可以转让,但需要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
1、可以找房屋征收部门处理,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