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关于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纠纷的规定:发生房屋安置补偿纠纷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搬迁的,由拆迁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
关于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纠纷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作出裁决;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
农村拆迁房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村拆迁房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有约从约,无约按照法院判决分割。如果拆迁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在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那么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配偶无权
夫妻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解决如下: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被拆除安置新房,安置新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以一方父母的名义,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以子女的名义登记。只登记一方子女名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双方名称登记的,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分割中拆迁安置房可能产生拆迁补偿安置费的纠纷,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双方都可以获得拆迁费;如果不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房子所有权的一方才有拆迁费。
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情形,此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按照房屋的具体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来进行分割。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只要此房子是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获得
离婚案件中拆迁安置房分割分为三种情形: 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房屋亦未变更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补房屋差价,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
被拆迁房屋如果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离婚案件中的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办法是如果安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