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越权代理签订销售合同不一定有效。如相对人明知越权代理人超越权限而与其签约的,则合同无效;如相对人不知越权代理人超越权限而与其签约的,则合同有效。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属于善意相对人。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对方可以通知其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
《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的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是可撤销的,法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
表见代理合同可以撤销,但是要根据相应情况而定。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表见代理合同可以撤销,但是要根据相应情况而定。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1、表见代理的相对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相对人与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具有可撤销情形,相对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限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没有代理权的当事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该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一定的行为的发生。善意的第三人享有撤销权,其有权撤销该合同,其撤销合同的意思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有: 1、两者概念不同。表见代理指的是,虽然行为人在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认为其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而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
合同代理无效的情况如下: 1、被代理人没有进行追认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他人签订合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