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中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一方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最后出具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对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起诉。 4、回家等着。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
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法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
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中达成的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性质,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该调解协议。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签订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事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