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
留置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从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出发,被留置者已经部分受到了惩罚,留置期间会折抵最终的刑期。从性质上来看,留置措施限制和剥夺了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应当予以折抵刑期。而且,以前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可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抵扣前期羁押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
被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也能折抵刑期。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可以抵刑期,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不能,前期羁押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前期羁押只可以折抵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抓获后未羁押不能折抵刑期,因为未被羁押罪犯就没有失去人身自由,而被判刑之后,会失去人身自由,所以不能折抵刑期。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取保候审期间不属于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因此不可以折抵刑期。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