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股权质押爆仓是跌破质押的平仓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担保,若对方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质押爆仓就是用于质押的股票市值将要低于贷款的金额,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将股票卖出换回
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或者公司管理不善等情况下,一些持股多的股东就都对这
股权是质押。股权属于财产权利,可以依法质押,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一般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质押的质押率是指贷款的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又称为贷款价值比,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之后,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
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权利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权利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实际上就是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这种债权人因为对特定物有抵押权,所以可以就该部分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所谓“抵押权”,就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相对应的,为
期房抵押的效力是指将期房抵押给债权人来担保债务的履行,来承担债务的风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了价款优先权制度,该制度也称为超级抵押权。意思是说,这种抵押权一旦设立,其效力将超过一般的抵押权、质押权等担保物权,但效力落后于留置权。价款优先权制度的基础目标,是保障出卖人赊销动产标的物时,对买受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