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院关于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2.认为行政机关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的规定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及申请的条例解释是: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做出答复。申请人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的,省政府办公厅应当依法做出答复。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府信息的公开,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
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