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经济犯罪调查阶段可能会被拘留,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后,符合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随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要求时间上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有急迫性。针对的行为范围只能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犯罪预备阶段并不具备前述的特点。
犯罪预备阶段不可能成立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这些不同的犯罪阶段是各自独立、互相并列或排斥的。
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
犯罪人犯罪中止构成共同犯罪,犯罪中止是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对共犯中止一般适用“一部既遂,全部既遂”原则,除了中止者自己有中止行为,还应当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施犯罪,不能使共同犯罪出
犯罪未遂不存在于犯罪准备阶段。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
犯罪预备阶段是有犯罪中止的,在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也算作犯罪中止。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不存在于犯罪准备阶段。因为二者是互相独立的不同犯罪形态。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有。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可以,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
犯罪的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消除影响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