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破产企业的清算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而定。具体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债权申报并登记;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5、进行清算,并进行财产分配;6、编制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
1、破产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
企业破产的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后,会按照下列顺序来清偿债务: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 3、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可及时申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此时,债权人应向管理人在申报债权期限内申报债权,过期限申报债权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程序申报债权并且未必所申报的债权都可以被确认。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在公司清算剩余财产清偿顺序的最后,破产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的流程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当企业破产清算的时候,债务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以及伤残、医疗补助等。
按照相关程序,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财产(非抵押物)处置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等费用,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