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应当通过审判程序进行审查认定,看看是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是否满足构成共同债务的条件,不能直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关于被执行人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
执行费不一定由债务人承担。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所以法院的执行费用也是由败诉方承担,而债务人不一定就是败诉方。
不一定。 1、在债务债务纠纷中,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所以法院执行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 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债务人下落不明,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后可以找其财产代管人来负责,可以由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代为履行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则可以找担保人来负责。
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承担办法:原则上应由一方个人承担,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前共同欠的,由夫妻双方偿还。
对于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这里有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不一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
离婚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谁偿还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未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
离婚前的债务的承担,首先应当明确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欠债方一人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
离婚后,债权债务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的,但是诉讼离婚中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夫妻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首先遵从自愿原则,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国家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事先并不明知,或虽事后知道但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则此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一方的个人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属于个人的债务的,由债务人承担。离婚前的债务承担,首先需要明确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