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直接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直接诉讼。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一般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于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认定书送达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申请书上应写明复核的请求及其理由、证据材料。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的申请后,必须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分为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取车。 2.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调查结束后,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复核,复核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复核的时间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直接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诉,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直接用来诉讼。如有任何一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有关部门会在法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行政机关作出的,不能进行诉讼。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程序是什么 1、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直接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直接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可以申诉,但是可以申请复核。申诉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诉是不可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一般不能直接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但是申请复核的次数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