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预约合同仅须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合同。具体表现为: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当事人订立预约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合同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预约合同的内容是未来订立一定合同的行为,因此在本质上只能承诺合同。换句话说,预约合同只能由当事人同意,排除重要合同的可能性。预约合同广泛存在于销售、消费贷款等个别合同中,后来被一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预约合同的效力是: 1、如果是依法订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 2、如果是依法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合同,办理完成后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
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是: 1、预约是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双方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违约当然也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预约非本约,其存在的目的是准备签订本约,因此其对双方的约束力与本约不同,一般情况下,预约内容不能直接转
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只要该预约合同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则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预约合同的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行为人订立预约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预约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法定其他条件等。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
预约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合同也存在违约责任。属于正式合同的前置,与本约相区别,而且不拘泥于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名称,而是应当结合当事人的意思、合同的内容及合同履行的情况来进行综合考察,除非具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1.预约是合同的一种,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履约。违反预约当然也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预约非本约,其存在的目的是准备签订本约,故其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不同于本约。在一般情况下,预约的内容并不能
预约合同或条款的认定,不拘泥于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名称,而是应当结合当事人的意思、合同的内容及合同履行的情况综合考察。除非具有法定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预约合同一般对签订各方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