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可以向其配偶追债;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债,因为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因为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当然有权讨要。即使不属于共同财产,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这笔债务就属于遗产的一部分,继承后妻子也有权讨要。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代管人或者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
债务人死亡,债务人有遗产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追讨。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1161条规定,继承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找继承人追回欠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债权人可以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 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实际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如债权人死亡,债务是不会消灭的,债权将会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首先可以行使继承权继承他的债权,然后继承人向债务人行使清偿权让他还款。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将继承了债务人合法遗产的继承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继承人以实际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债权人不可诉讼,此时没有被告。2021年1月1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
欠债人死亡,在全然要实现债权的,可以向其继承人讨债,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